普兰店市永郑石材加工厂采矿权转让公示
2013-10-12
- 大国土房屋矿转示字〔2013〕05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普兰店市永郑石材加工厂采矿权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转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人: 普兰店市永郑石材加工厂
(二)采矿许可证号:C2102822010017120068900
(三) 矿山名称:普兰店市永郑石材加工厂
(四) 发证机关:普兰店市国土资源局
(五) 有效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
(六)矿区地理位置:普兰店市沙包镇奎兴村
(七)采矿权面积及范围坐标:面积0.0091平方公里,采矿权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如下。
序号 X Y
1 4396088.259 41438505.955
2 4396115.259 41438458.955
3 4396191.260 41438487.955
4 4396135.260 41438556.955
5 4395989.258 41438407.955
6 4395954.258 41438376.954
7 4395968.258 41438319.954
8 4396029.258 41438321.954
开采标高:由+220米至+172米共8个拐点圈定。
(八)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九)资源储量情况: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对该矿矿产资源储量审查备案证明(大国土房屋资储备字〔2011〕007号):截止2010年11月26日该矿区122b类建筑用花岗岩保有资源储量为4.16万立方米。
(十)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人名称:普兰店市永郑石材加工厂
(二)法定代表人:郑传章
(三)注册地址:普兰店市沙包镇大胜村北口屯
三、受让人基本情况
(一)受让人名称: 大连铭丰矿业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刘金玲
(三)注册地址:普兰店市沙包镇奎兴村
四、转让价格: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五、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六、公示起止时间:自2013年10月10日9时始至2013年10月22日17时止。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正式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131号
联系人:隋松宇
联系电话:0411-84371213
大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3年10月10日